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,也可以按照工作、生产、经营的实际情况,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。
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和联动检查的技术人员,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,持证上岗。单位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、联动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,可以按照本标准自行实施,也可以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或具备相应消防设施
1、工程公司组织的消防系统操作培训
通常在一个工程完工以后,作为工程竣工要求,有要求总包公司组织消防施工单位及设备厂家来进行一次培训,该培训记录会放入工程验收竣工报告中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部分,银行消防施工,因此工程公司基本都会有这个过程。
2、 消防维保单位的消防系统操作培训
目前就苏南地区而言,所有消防系统基本都配置了消防系统专业的维保单位,芜湖消防施工,对项目单位进行蕞为专业的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、检修,因此消防维保公司也是各项目单位蕞为了解消防系统的单位之一,且因维保公司是服务单位,宾馆消防施工,提出进行消防系统操作也是合理的。
3、 设备厂家培训
通常作为设备厂家的销售服务中基本都有培训这条,但当销售时间过长,培训次数过多,或者规范性不是很强的设备厂家会提出培训费用问题。
设备厂家培训的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,消防设备是由多个设备厂家的产品组合在一起的系统,因此设备厂家的培训很多都不是很完善的。会需要几个厂家的培训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消防系统培训。
消防验收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?
1、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》;
2、原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;
3、经相关部门消防机构认可的设计变更,会议纪要等文件;
4、工程竣工图纸;
5、各类消防产品的有关资料和购销合同复印件;
6、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和施工合同复印件;
7、施工记录(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、有关检测报告);
8、《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委托书》和有关消防设施的调试、检测报告;
9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;
10、有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;